2020年10月16日至18日,我院考点将举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现对广大考生提出几点特别提示:
一、身体健康须监测。所有考生需从考前第14天开始,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应立即按当地防疫要求,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及时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经综合研判评估后确定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参加自学考试时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一《考生须知及健康报告表》)参加考试。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
二、身体异常须评估。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异常状况,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学校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三、进入考点须测温。为避免考点门口人员聚集,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和考生,均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保持行进速度和安全间距。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身体出现异常时,启动应急预案处置。各考点以避免考点门口或考场教学楼前大量人群聚集为原则,适当提前开启大门。
四、考试过程须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备用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监考员在核验考生身份时,考生需摘下口罩。
五、退离考场须有序。开考2小时后可提前交卷,提前交卷的考生,向监考员上交试卷、答题卡后,需佩戴口罩,按工作人员引导迅速离开考场。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停止答题,监考员清点回收试卷、答题卡无误后,考生需佩戴口罩,按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全间距、有序错时离场。
预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发挥正常水平,考出理想成绩!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考点
2020年9月29日
附件一:《考生须知及健康报告表》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本次自学考试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一次考试,为确保此次考试平稳顺利进行,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广大考生自觉增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学校老师和考点工作人员的防疫管理和考试管理,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考场及考试工作秩序。
二、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生须在考试前十天内,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打印考试通知单。参加自学考试时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参加考试。
四、提前到达指定考点,自觉接受防疫检查、身份识别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五、除佩戴的口罩、2B铅笔、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擦外(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六、考生入场后应按要求在《考场图像单》上签名,并对号入座,将本人考试通知单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试卷和条形码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并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凡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或未粘贴条形码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遇试卷分发错误、试题字迹不清及条形码信息与本人不符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八、考生应在每科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考15分钟后,将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提前出场考生直接到考点安排的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九、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十、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停止答题并起立,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确认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在原地站立或到指定区域等候,有序退出考场,保持人员距离,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十一、做好考试期间应对极端天气的防护工作。及时关注最新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根据出行方式测试路途时间并充分考虑提前量,确保不迟到。
十二、考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场规则,诚信应考,并按规定抄写诚信应考承诺并签名,凡未按要求抄写或字迹不清晰者,其该科考试成绩无效。凡违反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每场考试一张,请考生在考前如实填写,考试入场时上交给考点检查人员)
一、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健康码手机号): 准考证号:
常居地: 省 市 (区/县)
非湖北省常住考生来湖北乘坐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信息(班次、时间):
二、健康状况
1、当前本人健康码是否为绿码状态。 是□ 否□
2、是否是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3、过去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4、过去14天内是否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 是□ 否□
5、过去14天内是否有发热(≥37.3℃)、咳嗽、乏力、咽痛、胸闷、腹泻等相关症状。 是□ 否□
注:凡选择“是”的考生,应根据当地卫健委的疫情防控需求及各考点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管理,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生承诺
我已阅读并了解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并确认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